东北网鸡西12月1日电 作为全国首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79个试点城市之一,鸡西市自去年下半年以来从根本上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今年,我市又出台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政策。记者近日深入各县(市)区采访,亲历了这些新政策给参保居民带来的喜悦。
低收入国有企业职工遗属可按特困居民缴费参保
今年64岁的郝桂兰,是滴道区西山社区的居民,去年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今年11月21日,郝桂兰来到社区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行续保时,社区工作人员告诉她,今年城镇居民医保政策有了调整,像她这样的属于厂矿遗属,收入又低于低保金标准的,每年只缴纳38元的医疗保险费。
郝桂兰激动不已地说:“我们去年交130元,今年政策好了交38元,这是党的政策好啊!”
据了解,今年国家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上,对一部分弱势困难群体实施救助。为落实好这一政策,我市经过调查走访,发现有一部分国有企业职工遗属生活条件比较困难,有些人每月收入还低于低保标准。考虑到这一困难群体的特殊性,我市决定对这部分人员按照国家文件规定的特困居民参保标准收费。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居民医保部部长周伟告诉记者,从2009年起,国有企业职工遗属月收入低于低保金标准的,按特困居民收费,参保收费标准按照38元执行。参保时,他们提供遗属证明和遗属生活费发放存折。已按一般居民标准缴纳2009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的,由所在社区劳动保障站办理退费手续。
年满65周岁以上无稳定收入的老年人可按特困群体参保
11月24日上午,滴道区白云社区的工作人员将刚刚办理好的医保卡和收据送到了居民张桂芝的家中。今年70岁的张桂芝去年办理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续。由于老两口患病,长年需要打针吃药,一年130元的医保费用,对于这个家庭来说也成为负担。
社区工作人员在走访调查中了解到她家的情况后,耐心细致地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并将今年新调整的居民医保政策对他们进行宣传。告诉他们:我市从2009年度起,年满65周岁以上的无稳定收入的老年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可按特困群体进行参保。听说只需交38元就可以享受到居民医保待遇,张桂芝立刻动了心,高高兴兴地到社区办理了续保。
在滴道区采访时,记者看到,这个区考虑到天冷路滑,老年人不方便出门,社区工作人员就上门服务,帮助他们办理参保相关手续,使他们不出门就可以参加居民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