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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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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10月8日电 记者(杨玉国)记者在9月29日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市政府决定从今年10月1日出台城市集中供热价格新标准。供热价格从每平方米20.30元调整到25.74元,其中居民住宅每平方米调到24.00元,其他行业每平方米调到28.30元,平均调价幅度为26%。
据了解,多年来,由于黑龙江省供热企业实行的一直是政府较低的定价,没有给企业预留一定的利润空间,加之基础原材料上涨,致使热电企业普遍存在亏损状态,难以维持企业、居民正常的生产供热运行。而我市又因城市供热管网设备陈旧老化,亟需改造,仅改造一项一年将增加费用425万元。
为使这次价格制定做到公平、公正、科学、民主,市政府于9月2日召开了调整供热价格听证会。参会的专家和社会各界代表对市物价局测算的调整价格标准表示认同。
据悉,鸡西市调整后的热价在全省四煤城中居下游水平,从供热天数比较,我市供热每年从10月5日起至第二年4月30日止,长达207天,比其他地(市)延长供热日期2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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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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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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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郭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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