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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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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10月17日电 记者(高佳) 10月12、13日,以国资委纪委正局级监察专项程广瑞为首的国家清理纠正工作督查组一行到鸡西市督查指导工作。
鸡西市委副书记韩义德陪同督查组深入到鸡东县进行检查,副市长徐振林就鸡西市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的进展情况向督查组做了汇报。
我省七煤集团“3·14”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暴露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企负责人投资入股、参与煤矿生产经营问题的严重性和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危害性。为此,鸡西市严格要求全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企负责人不准投资入股煤矿企业,不准参与小煤矿经营管理活动,不准利用工作和职权之便为非法煤矿和违法生产充当保护伞。为加强对煤矿安全监察队伍的管理,市政府专门下发了[2005]45号文件,制定了《鸡西市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工作七条禁令》,市委、市政府还以“两办”文件联合下发了鸡西市《关于清理和纠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参与小煤矿生产经营活动的紧急通知》,成立了由市委经检委牵头,市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为组长,市纪委、煤炭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安全监察执法支队参加的专项清理纠正工作领导小组。特别是国务院《紧急通知》、《特别规定》和四部委联合通知下发后,鸡西市进一步增强了清理纠正工作的责任感和廉洁自律、令行禁止的自觉性。考虑到领导干部投资入股、参与小煤矿生产经营活动的隐蔽性和顽固性等特点,鸡西市采取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箱、发送手机短信、网站发布等形式,动员全社会力量,进行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程广瑞对鸡西市清理纠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说,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企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紧急通知》和《特别规定》的实际行动,是排除干扰、强化监管、遏制煤矿事故多发势头的重大举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内容。必须教育先行,不留死角,依靠社会舆论监督,认真检查每一条举报线索,认真开展排查行动,不要流于形式,把清理纠正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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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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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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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于鸿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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