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12月29日电 日前,我国第一部《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正式发布。该指南由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和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联合完成,是我国乙肝防治领域的一个里程碑。
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球约20亿人曾感染过乙型肝炎病毒,每年约有100万人死于乙肝病毒感染所致的肝衰竭、肝硬化和原发性肝细胞癌。我国是“乙肝大国”,现有乙肝病毒携带者1.2亿人,慢性乙肝患者3000万人。有关专家呼吁,科学认识乙肝,消除乙肝歧视,树立正确的治疗理念并规范治疗行为,是乙肝防治的当务之急。
乙肝病毒如何传播
血液传播、母婴传播、性传播是三条主要途径
《指南》明确提出,乙型肝炎病毒(HBV)主要经血和血制品、母婴、破损的皮肤和黏膜及性接触传播。和乙肝病毒感染者的日常工作和生活接触,如同在一个办公室、共用计算机、握手、拥抱、同住一宿舍、同时用餐等无血液暴露的接触,一般不会传染病毒。
围产期传播是母婴传播的主要方式,多为在分娩时接触HBV阳性母亲的血液和体液传播。经皮肤黏膜传播主要发生于使用未经严格消毒的医疗器械、注射器、侵入性诊疗操作和手术等,修足、文身、扎耳孔、共用剃须刀和牙刷等也可传播。与HBV阳性者进行性接触,其感染HBV的危险性明显增高。
北京地坛医院主任医师、院长助理成军指出,今年1月20日,我国第一个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开始实施。这个标准的突出特点是,不再评价乙肝病毒状况,而是侧重评价肝脏功能。众所周知,与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一般工作和生活接触不会感染病毒,乙肝病毒携带者并不会威胁别人的健康。但是,如果肝脏功能受损,其自身身体状况就会影响正常工作。
乙肝需要对症治疗
只要乙肝病毒在积极复制,肝功能受损,就该尽早治疗
《指南》对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明确定义,分为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和非活动性表面抗原携带者。这两类患者都属于医学观察对象,需要定期到医院接受相应的检查,但何时应用抗病毒治疗必须基于检查结果。
《指南》把慢性乙肝明确划分成两类:HBeAg阳性和HBeAg阴性慢性乙型肝炎(俗称的“大三阳”和“小三阳”慢性乙肝)。只要乙肝病毒在积极复制,肝功能受损,这两类慢性乙肝患者都应该尽早接受抗病毒治疗,以免最终发展到肝硬化和肝癌。
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主任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大学医学部庄辉教授指出,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者,如果他们的肝功能持续正常,肝脏组织无明显病变,一般不需要进行抗病毒治疗。
在我国临床中,不少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者接受了或正在接受着这样或那样的治疗。相反,对一些应该接受治疗的慢性乙肝病人则不予治疗,从而延误了最佳的治疗时机,致使不能有效控制患者的病情。例如,仍有不少临床医生认为,HBeAg阴性的慢性乙肝无需治疗。但根据《指南》规定,HBeAg阴性慢性乙肝病人的血液中,仍可以查到乙肝病毒,且肝功能不正常,此类慢性乙肝病人更易发展为肝硬化、肝癌,因此必须进行治疗。
乙肝病毒能否清除
大多情况下,病毒很难被彻底清除,但这不等于不能控制乙肝病情
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主任委员、上海华山医院翁心华教授说,乙肝病毒“深藏不露”,虽然有些病人可以获得彻底治愈,但大多情况下,病毒很难被彻底清除。
中国的乙肝患者很多是通过母婴传播而感染,这些患者免疫系统对乙肝病毒处于一种耐受状态,所以不能凝聚足够的免疫力把被感染的肝细胞“一举而歼之”。但是如果患者的免疫力被激活,则很有可能长期控制住病毒,甚至有治愈的可能。成年人感染乙肝病毒后,大多被自身强大的免疫系统所控制,发展成慢性乙肝的几率很小。
药物治疗乙肝如果要取得最好的效果,就需要调动患者体内的免疫力。肝功能指标高于正常的两倍,是体内免疫力被激活的标志,是治疗乙肝的最佳时机。
不能清除乙肝病毒,并不等于不能控制乙肝病情。对于HBeAg阳性慢性乙肝患者,临床上可实现的目标是通过激活人体自身的“免疫攻势”,来获得持续抑制病毒“繁衍”的效果。在这种状态下,患者对乙肝病毒产生了免疫力,病毒复制受到有效遏制,同时HBeAg转换,即使停药,也能保持持久的病情稳定。
HBeAg阴性慢性乙肝患者,症状隐秘,经常被漏诊。这类肝炎的患者年龄偏大,肝脏的炎症以及肝硬化的程度更重,现有的治疗方案复发率高。《指南》明确规定了这类患者接受抗病毒治疗所必须具备的各项指标,并指出此类患者复发率高,疗程宜长,至少为1年。患者最好选用干扰素或聚乙二醇化干扰素,或耐药发生率低的核苷(酸)类似物治疗,直到患者肝功能显示正常,病毒复制得到有效控制。《指南》引用的数据显示,超过40%的“小三阳”慢性乙肝患者在接受聚乙二醇化干扰素治疗停药一年后,仍可获得持续的病毒抑制和正常的肝脏功能。
专家指出,要控制我国乙肝高流行状态,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对乙肝易感人群接种乙肝疫苗,首先要做好新生儿的乙肝疫苗接种,与此同时,还应对其他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进行乙肝疫苗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