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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6-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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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2月22日电 记者(王大伟)一次偶遇,记者与原穆棱煤矿下岗工人孙成德相识。了解了一起切实维护伤残民工利益的一次公正的裁决。
话得从2002年说起,当年由于穆棱矿破产,老孙下岗了,为养家他与梨树区某煤矿签订了打工合同。从此家庭生活又有了保障。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04年11月,老孙在井下作业时由于顶板冒顶将其胸椎11至12节砸成粉碎性骨折,造成下肢瘫痪……住院治疗247天。
2005年7月,经市劳动仲裁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三级伤残。
这期间,煤矿承包人为了减轻责任,声称老孙是穆棱矿退休职工,该矿不应承担全部责任。为此,双方发生争议纠纷,老孙诉讼于梨树区人民法院,请求法律保护。该院受理后,非常重视,经过大量细致的调查取证,作出了合理、公正的判决……为老孙挽回了十一万余元的伤残费。并为其减免了一半诉讼费用。老孙的脸上又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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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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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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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郭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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