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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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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4月3日电 记者(张秋红 杨凤春)3月28日,鸡冠公安交警大队鞭炮齐鸣。鸡冠区太阳升村民李恒龙和家人将绣有“警威彰显、神速破案”的锦旗送到大队领导手中,感谢鸡冠交警昼夜奋战,破获“2·7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缉拿逃犯,为死者伸冤。
2006年2月7日下午5:20分左右,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在鸡西交警支队122指挥室响起,一男子报案称在兴国东路朝阳桥下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男子被车撞伤。接到指令后,鸡冠交警大队迅速采取行动。在现场,伤者于某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抢救,肇事车辆已经逃逸。报案人称肇事车辆为一松花江牌微型面包车,由于天黑,没有看清肇事车辆的车牌号。大队连夜成立2·7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专案组,组织事故中队民警研究案情,并根据已掌握的线索兵分三路展开调查……
交警们在主管事故副大队长李洪彬的带领下,不分昼夜走访了案发地附近的40多人了解情况,并排查了与案发车型相同的微型面包车100余台。此时伤者于某因脑颅骨骨折已于2月25日死亡。被害人的死亡,激发了干警的斗志和责任心。3月初,经过一个多月的细致排查,终于在朝阳果树厂附近的一私企内发现了肇事车辆,目标锁定在车主王某身上。然而,在交警队里,王某对交通肇事一事百般推托,拒不承认开车撞过人。但交警们并没有放弃,而是继续围绕肇事车辆展开调查,发现王某驾驶的微型面包车在事故发生时已经报停,而现在车上的牌照属套牌运营,所有的疑点再次集中到王某身上。3月22日,王某再次被传讯,面对交警的讯问和耐心的思想工作,在证据面前,王某不得不承认了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
2月7日下午王某到一中附近办完事返家时,天已经黑了,在朝阳桥下,对面开过一辆开着远光灯的大客车,由于视线不好,当他发现路边同方向有一行人时,踩刹车已经来不及了,只听“嘭”的一声,车子重重撞到行人身上。当时王某就蒙了,清醒过来后,他驾车逃离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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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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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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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于鸿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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