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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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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5月17日电 记者(孟宪全)日前,记者在市环保监察部门获悉,滴道盛和煤矿洗煤厂煤泥水排入穆棱河,对地面水体造成了严重污染。市环保局依照法律规定,对该厂实施行政处罚,处以10万元罚款。
4月18日,市环保监察部门执法人员在滴道监察环境污染工作时发现,滴道盛和煤矿洗煤厂的煤泥水正在通过两个沉淀池,但沉淀池已积满煤泥,排入的煤泥水已经起不到沉淀作用,乌黑混浊的煤泥水四溢,流到滴道的黑水河后又直接排入穆棱河。
鉴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48条,市环境保护局申请并经省环保局批准,依法对滴道盛和煤矿洗煤厂实施了行政处罚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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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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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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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郭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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