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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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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6月30日电 记者(于财友)4月24日,租住恒山区红旗乡义安村的李某到红旗派出所报案:他所租住的民房昨晚被盗,丢失价值1800元的京瓷手机一部,现金200元。
接到报案后,民警火速出警。现场勘察发现房门门锁被撬,屋内并未翻得太乱。种种迹象表明小偷对李某家的情况比较熟悉,知道存放手机和现金的地方。熟人作案的可能性很大。
调查走访时了解到,23日和李某同上零点班的工友郑某来的比平时晚。通过技术手段侦查又发现郑某在案发后使用过李某的手机,郑某的作案嫌疑很大,民警便在第二天将其传唤到派出所。
经过政策攻心和耐心工作,郑某交代了偷盗工友的犯罪经过。今年46岁的郑某是春节过后从辽宁建昌县来恒山打工的,他和李某分到一个班下井干活。几个月后,工友们嫌郑某干活慢便合计着要把他从这个班踢出去,郑某对此心生怨气,决计报复,23日晚发现李某上班后便用尖镐将李某的门锁撬开,偷走了手机和现金。日前,郑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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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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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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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郭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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