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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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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6月30日电 (马洁 高莉军)不久前的一天,密山镇司法所所长许德生像往常一样,早早来到办公室,准备打水拖地。这时他的手机响了,是公安局来的电话,说有一件棘手的案子,请司法所帮助解决。
原来,这是一桩发生在2004年的邻里纠纷。当事人胡某和田某住前后院,在两家中间的公共用地上,有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核桃树。在北方能见到这种树木实属罕见。2004年秋,胡某因为这棵树挡光,就爬上去砍树枝,田家人看到心爱的树被砍,急忙出来制止,两家人就此争吵起来,结果胡某被打住院。派出所对案件进行了处理,明确了责任,田家赔付了医疗费。可是,案子虽结了,但两家的矛盾却仍然存在。胡某隔三差五到公安局上访,要求砍掉这棵树,她说,这么多年,家里的窗口从没透进过阳光,屋里的衣服都发霉了,这回非要砍掉这棵树,享受阳光。并气愤地说,树是自己家种的,想砍就砍。可是田家人却说,树是田家种的,而且是稀有树种,长这么多年有感情了,再说树是种在公共用地上,没有占用别人家的地方,别人管不着,所以坚决不同意砍。为这事,公安局、派出所、街道居委会多次调解,可两年过去了仍没有结果。
凭借多年的调解工作经验,许德生感到此案情况复杂,难度较大。许德生决定走访当事人住所附近的老住户。可是走访谈何容易,有的知情人闭口不答,再问就躲开了,有的怕得罪人不说真相,许德生和同志们便分头耐心细致地做他们的思想工作。通过三天的艰辛努力,知情人终于打消了顾虑,说出了实情:树是田家种的。
树权确定了,可是又一个难题出现了。树到底应该砍还是不应该砍。经过调查、分析和讨论,树确实应该砍。可是田家人坚决不同意。许德生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他说,无论我们栽花种草还是种树,都是为了美化环境,陶冶心情,营造和谐美好的生活,可是因为这棵树,影响了你们邻里间十几年的友好关系,为了这棵树,你们两家人生气上火,动手打骂,影响了身体健康,而且你们已经为此花了上万元的医药费,再留这棵树还有什么意义呢。我们老百姓讲的就是以和为贵,和气生财,况且这棵树的确挡了胡家的采光,论情论理,您都不能留这棵树了。许所长的一番话感动了田家人,他们说:“我们真是舍不得砍掉自己亲手栽的这棵核桃树。那是我们从老家带过来的,看到这棵树就像回到老家、看到老家人一样。可是看到你们牺牲休息时间为我们两家邻居能和好奔劳,又处处为我们考虑,我还有啥舍不得的,砍就砍吧,可是砍掉的树归我们,也好有个念想。”
核桃树没有了,邻里间的和睦回来了,和谐之树将会在两家人的心里生根、成长,长成一棵茂盛的参天大树,长成一片郁郁葱葱的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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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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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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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郭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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