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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6-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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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7月4日电 记者(赵海鹰)转让林权,盘活资金,继续购买荒地、荒山植树造林,日前,落户我市的牡丹江宏林工贸有限公司公开向社会打开“绿色银行”之门,广纳资金,倾心植绿。
据了解,目前,在我国的一些大城市,“林权投资”受到很多投资者的关注,成为投资理财的重点考虑品种。然而,在2003年以前,一般市民要投资林权却障碍较多,几乎不可能。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明确支持并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凡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企业主、外国投资者、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等,都可单独或合伙参与林业开发,从事林业建设。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国家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各种社会主体都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流转。普通居民在购得林权后,林木的管护责任仍保留给林权的出售者,待一个轮伐期过后,投资人通过出售林木获取收益。
刚刚落户我市的宏林工贸公司总部在牡丹江,该公司是一家集林业开发、木材加工、进出口贸易等为一体的大型股份制民营企业,目前拥有木材加工厂3处,林地2000余亩。此次转让林权,缘于该公司已与林口县建堂乡政府达成协议,计划承包开发该乡的5万亩荒山,继续植树造林。宏林公司计划转让的1000亩林权地亦位于建堂乡小盘道村彦家沟,是1985年栽种的落叶松。林权购买者可选择购买5年或10年的林权,该公司在确保林木采伐时的株数和材积量的同时,如出现火灾、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和盗砍盗伐现象,责任由公司承担。据估算,无论是5年期还是10年期,到期后,林权购买者每年均可收获总投资额15%的纯收益。
据悉,今年3月份,牡丹江有7位市民投资120万元购买林权,购得林权地300余亩。这种由民营企业组织,普通投资者参与购买的林权转让活动,在我省尚属创举。林业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认为,林业投资是一个新兴的投资方向,它相对于其它的投资有其独特的优势。森林是生长的,因此林业就有一个自然升值,随着市场的需求紧张,它就有了市场升值。但有关人士仍提醒投资者,在进行林权投资时一定要有谨慎意识,任何投资都有一定的风险性,国家鼓励林权流转,但要在规范合法程序的前提下。因此,购买林权的投资者最好是实打实到当地林业部门核实情况,并到林地实地调查,特别要严格调查出售林权者的信誉,要确保每一个环节不出问题。在确定风险不大并且有保障的前提下才可签订林权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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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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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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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郭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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