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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6-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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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7月12日电 记者(杨玉国)鸡西市出台的《鸡西市车容车辆运输管理办法》日前正式实施。新《管理办法》对市内行驶各类机动车辆和人力车、畜力车做了明确规定。
该办法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鸡西市实际制定的。新《管理办法》规定,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处以每车40元至200元罚款;从事客货运输的车辆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载客、载货车辆随意抛撒、堆放建筑垃圾或沿途丢弃生活垃圾的,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不按规定缴纳车辆卫生费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阻挠、侮辱、殴打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贯彻落实新《管理办法》,6月23日,市环卫局设立宣传台,发放宣传单2万份,悬挂横幅21条,出动9台宣传车沿市区主要街路进行了广泛宣传。当日,该局执法部门对违反新《管理办法》的12台车辆进行了处罚,对20余台车辆的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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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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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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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于鸿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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