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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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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8月24日电 记者(张晓玲)记者在市民政部门获悉,为避免低保家庭中的应届高考新生因贫困而辍学,今年,市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三家联手,对市本级低保家庭的应届高考特困生实施教育救助,并联合下发了《关于对2006年应届高考特困生实施教育救助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规定,凡市本级已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应届高三毕业生被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特困学生,均在救助范围之内。救助条件在市教育局贫困生电子档案在籍的特困学生(不含民办校或扩招自费生),教育救助资金本科生3000元、专科生2000元。
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持身份证、户口、《城市低保救助证》、高考录取通知书、户籍所在地街道办证明、教育部门的贫困生证明、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经评议后上报街道办、区民政局审核,由市民政局审批并通过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教育救助申请审批时间从高校招生录取开始至8月末止,实行一次性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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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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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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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郭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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