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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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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8月31日电 记者(郭琪红 杨生德)自今年1月份起,虎林国税局东方红分局规定,在征期内最后三天,要求税收管理员通过综合征管软件,对未申报纳税户进行统计,并分三次对未申报纳税户进行催报催缴,从而减少了纳税人善意违规的次数。
长期以来,纳税人未按期申报纳税受处罚已屡见不鲜,由于受处罚导致征纳双方不和谐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为此,新年伊始,该局制定了相关办法,严格要求税收管理员在申报纳税期的最后三天,对未申报纳税的纳税人进行造册登记,下达征期内催报催缴文书,对未申报纳税户进行催报催缴,以免耽误申报纳税时间。该局实行的三次提醒服务,受到了纳税人的普遍欢迎。今年以来,该分局没有出现一户逾期未申报的现象,准期申报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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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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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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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于鸿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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