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发时间:
2006-10-27
|
|
东北网鸡西10月27日电 记者(孙晓云)虎林市地税局采取多种措施狠抓建筑业税收管理,截至9月末,入库税款736万元,同比增收24万元。
加强部门配合。该局积极与各职能单位建立信息沟通制度,每月初与发改委取得联系,获得工程项目立项的信息,以明确企业在建的工程项目、未开工的工程项目;与建设局联系,获得工程验收等信息;与土地局进行沟通,获得工程具体地点的信息,以明确企业的工程施工地点及占地面积;与房产局联系,获得商品房办房照的信息,以明确企业的商品房交易及二手房交易的情况。同时将以上信息汇总,从而得到全面的房地产投资、开工、建设以及在建和存量商品房等信息,便于查缺补漏,防止税款流失。
创新征管手段。对建筑业营业税的征收管理,该局实行“项目登记”和“以票管理”相结合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重点解决税款征收和税源监管问题。建筑业纳税人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办理《建筑工程项目信息登记》,按工程项目申报缴纳营业税,同时要求纳税人在完工结算时,必须开具建筑业专用发票,建设单位在结算或支付工程款时也必须以建筑业专用发票作为结算或支付凭证,建筑业专用发票交由主管税务分局保管,实行监管代开制度,这样既遏制了建筑企业连续发生欠税,也堵住了小型零散建筑单位利用发票偷税的口子。
加强税法宣传。该局重点加强对施工单位,特别是工程项目承包人的税法宣传,把宣传资料送到建筑工地,让承包人知法、懂法、守法,形成自觉纳税的共识,从源头减少偷、逃税款行为,并抽调业务水平强的管理员对施工单位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式的税法宣传,使纳税人进一步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形成了自觉依法纳税的良好氛围。
实施动态监控。根据《征管法》,该局及时搜集外来施工企业的税源信息,进行了报验登记,建立了税收台账,掌握工程项目的投资完成、工程款支付、税款缴纳、核查发票取得和监控纳税进度等情况。同时,管理员定期到建筑工地对工程的进度和建安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核对,逐户摸底,遏制了欠税行为发生。
完善代扣代缴。该局紧紧抓住建安总承包人及开发商不放,要求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对重大基础建设项目,可委托投资方(建设方)依照工程进度代征税款,以真正实现源泉控制的目的。目前,已为3户企业办理了委托代征、代扣协议,收缴代扣税款10万余元。
|
|
来源:
鸡西新闻网
|
作者:
|
编辑:
于鸿洲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