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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6-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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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11月9日电 恒山区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全面加大全区煤矿安全基础设施的建设,进一步夯实煤矿安全基础,努力实现安全生产。
恒山区要求各煤矿要完善地面消防水池,地面消防水池的水容量不得少于200立方米,并要做好冬季防寒、防冻工作,确保正常使用;主副井筒及暖风硐必须使用阻燃性材料砌筑,主井地面至井下的距离不少于70米,副井地面至井下坚硬岩层内至少延深5米;各煤矿必须装备双光源矿灯及提升机综合后备保护装备;采煤工作面必须使用金属支护,取消木柱支护,在条件适宜的掘进巷道内推广使用锚杆支护;高沼气矿井,按高沼气管理的矿井,水患矿井,疑似水患矿井,必须配备有安全标志的钻机至少一台,在开采前,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治理原则,其他矿井也要逐步配齐钻机。
为使煤矿如期完成上述目标,恒山区煤炭局成立了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进展情况,帮助煤矿企业解决存在的问题,对推进工作不积极,不能按时完成的一律予以停产整顿,强制推进并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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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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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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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于鸿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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