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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6-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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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12月11日电 12月2日,滴道交警大队与客运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共同确保管辖车辆行车安全,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状》要求,客运单位要积极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交通法规、驾驶员职业道德、驾驶操作规程等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合格的驾驶员要签订“安全行车保证书”,拒签保证书的驾驶员一律不准参加营运驾驶工作。
《责任状》还规定,凡在2004年至2006年间发生过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或有两次(含两次)以上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严重超载、驾驶机件失灵或不合格车辆等严重交通违章行为、或因违章被记12分(包括因记满12分后重充记分的)、或身体存在健康问题、或驾驶技术不良的驾驶员,一律不准参加营运驾驶工作。
同时,参加营运的车辆必须进行认真的保养和检修,要在2006年12月10日前到交警队进行检验,凭交警部门核发的《客运临检合格证》上路行驶。客运车辆要实行出门前、行车中和收车后回场检验制度,杜绝“病”车出门,不准超载和货车载客,严禁报废车辆、私自改装改型车辆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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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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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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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于鸿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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