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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7-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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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1月26日电 虎林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自2002年11月选举产生以来,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推进了全市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市进程,促进了虎林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抓大事、议大事,着力推进全市中心工作
几年来,虎林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虎林市委确定的总体思路,抓住事关国计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坚持抓大事、议大事,有重点地围绕市委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先后听取审议了财源建设、社会保障等涉及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及时了解掌握事关加快发展大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几年来,共召开主任会议44次,听取工作汇报101项,召开常委会会议33次,听取和审议报告107项,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470余条,较好地发展了地方权利机关的职能作用,保证了市委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与此同时,对市委作出的重大决策和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决定、决议,努力把市委决策转化成人民群众的意志和统一行动。几年来,分别在人代会和常委会会议上作出重大决定、决议7项,保证了市委决策的贯彻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政府工作。最近两年来,市委把加快财源建设、招商引资上项目作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决策,多次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招商引资上项目进展情况等工作报告,就如何抓好财源建设、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成果、强化税收征管等问题,提出了深入抓好重大项目建设以拉动经济增长、加快企业改制步伐、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培植重点财源、提高财政收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积极开展全民招商、上大项目,全市财源匮乏的局面正有效缓解,逐步走上健康、持续发展轨道。为了促进全市社会事业发展,虎林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多次组织委员和代表视察市政府实施的“八件实事”进展情况,提出一些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得到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虎林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依法监督工作摆上日程,并着力在完善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切实加强了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他们坚持审议与执法检查相结合,有重点地对行政和司法部门实施法律和工作监督。几年来,先后在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城市规划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和公检法机关关于专项整治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委员和代表开展了《食品卫生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视察,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出的整改意见,使一些违法违规问题得到了及时纠正。虎林市人大常委会还认真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案件和上级人大交办的信访案件,及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认真办理。三届人大常委会依法组建至今,共受理来信来访912件、4923人次。通过加强信访监督,使一些久拖未决的问题得到了及时解决。
依法履行任免职能,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几年来,虎林市人大常委会在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原则的同时,认真落实对拟任命人民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报告和提请机关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报告拟提请任免人员情况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先后对172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免。
为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虎林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选举和任命的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国家、省垂直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述职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凡是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和省垂直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都要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工作述职。目前,已对虎林市政府职能部门1名局长、虎林市人民法院1名庭长、虎林市检察院5名检委会委员进行了述职评议。
几年来,虎林市人大常委会还加强了对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指导,使代表工作不断深化。围绕服务大局,认真完成了虎林市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他们还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使常委会履职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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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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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文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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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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