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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7-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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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4月3日电 日前,记者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从3月中旬开始,我市对实行季节性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含具有采土场的砖瓦企业)进行全面开工验收。
开工生产验收标准包括证、照手续齐备;从业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有健全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作业规程、各岗位工种操作规程;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制定了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大、中型矿山应建立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等多项针对性强、专业性强的验收内容。
我市为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动态监管制度,严格市场准入条件,从源头上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促进非煤矿山实现本质安全,禁止证照不全、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非煤矿山开工生产,对申请开工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将依法、严格开工验收标准,兑规监察,有一条达不到标准的坚决不允许开工生产。安全条件得不到改善,相关证照不能按规定办理的矿山,将依法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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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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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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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于鸿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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