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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7-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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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4月23日电 4月19日,全市违法排污专项整治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加强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紧急会议精神,整治非法排污,治理环境污染,促进我市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按照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环保“飓风行动”要求,市政府决定从4月20日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副市长朱效利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单位为市环保局、监察局、发改委、经委、工商局、安监局、司法局。县(市)、区政府也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此次行动分自查自纠、集中督办、总结工作三个阶段进行。
这次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范围是对全市辖区内所有工业排污企业,重点对化工、焦化、钢铁、造纸、食品加工、制药、酿造、建材、石墨等行业进行整治。整治和整改内容及措施为,检查企业对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摸清其污染状况。主要对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或者投产的企业,责令停止建设或生产,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对违反“三同时”规定,未建污染治理设施,已投产的企业,责令停止生产,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并处以罚款;对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议违法排污的企业,限期进行验收,否则令其停止试生产并处以罚款;对污染物超标排放,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企业进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关停;擅自闲置污染治理设施、排放污染物超过标准的,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对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按规定予以淘汰,未按规定设立排污口标识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对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地方“土政策”,依法予以废止,对弄虚作假和屡查屡犯的违法排污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处罚。进一步治理环境污染,不断提升我市的环境质量。
会上传达贯彻了全省加强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紧急会议精神;下发了《鸡西市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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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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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孟宪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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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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