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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7-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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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4月26日电 梨树地税个人房产转让税收管理工作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得到社会各界理解,目前,该区个人房产转让交易人相继到地税办理了认定并缴纳了相关税费。
为加强和规范房地产税收管理,梨树地税结合本区实际进行调查了解,在此基础上制定了管理流程和相关通知,并在有关部门宣传板内公示,要求个人在申请房产权属变更前必须携带本人户口、身份证、房屋产权证、购房协议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梨树地税房产转让征税窗口办理征税或免税的认定,否则房产部门不予受理产权变更事宜。同时,梨树区还成立了由政府负责的税收一体化领导小组,区财政、房产、地税部门建立权属登记信息传递制度,分别建立台账,按月进行信息交换,按季核对,达到了信息共享、互相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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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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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海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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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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