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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7-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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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5月30日电 今年,鸡西市粮食部门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全面履行粮食流通行政管理、行业指导和盐业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确保鸡西市粮食流通秩序健康发展。
今年,鸡西市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相关规范性文件明确的行政执法责任要求,结合本地的工作实际,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首先,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和食盐零售等许可工作。在做好日常监管和服务的基础上,6月份,全市将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对手续不全、条件不具备、无证经营、长期没有经营活动和违反粮食收购有关政策的业户,将限期整改或取消粮食收购资格;其次,加强社会粮食流通统计行政执法工作。依据《黑龙江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对那些谎报、瞒报、拒报统计信息的业户,将限期整改,予以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三,加强军粮购销活动的监管和盐业行政执法力度,确保军粮质量合格、数量准确、供应及时,规范食盐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查处涉盐违法案件,确保居民食用合格碘盐。
同时,鸡西市粮食部门还积极做好法律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引导粮食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指导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运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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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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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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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于鸿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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