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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7-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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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6月8日电 近年来,虎林市委市政府以“平安虎林”建设为支点,全面完善了全市农村治安防范体系,稳定了本市农村治安形势,有效遏制了村屯之间各类案件的发生,特别是可控性案件大幅度下降,为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了安定的社会环境。
在“平安虎林”创建过程中,由于适逢农村税费改革,因为工资报酬偏低,农村治安人员工作积极性受到了影响,虎林市委市政府针对这一情况,借鉴外地成功经验,采取了三项有力措施:一是借改革之机进一步加强了治保主任和治安员队伍建设。首先,提高治保主任和治安员的工资待遇,全市各村治保主任工资由转移支付当年兑现,水平在村两委班子中居上游位置;在全市各自然屯设治安员岗位,工资列入财政预算,作为专项资金由地方财政单独支付,有效地解决了实施“一免两补”政策后,农村没钱支付治安报酬的问题。其次,健全了治保主任和治安员的培训考核监督机制,村屯治安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与工资挂钩,由乡综治办和派出所统一管理。二是改善了村屯治安工作办公条件。在各乡镇中心村建立标准警务室,每个村建立了警民联防站,由村治保主任负责;在每个屯建立了警民联防点,由屯治安员负责,警务室值班民警直接掌握和调控各村屯之间的治安防范工作,形成了所、室、站、点上下连通的农村防范网络,有效地克服了创建前消息闭塞、反应愚钝等不利因素。三是有组织地带动群防群治工作。治保主任、治安员在警务区民警的带领下,落实落靠了“十户联防”和以屯为单位的轮流巡逻看护活动。市政府还出台了相应政策减免了治保主任和治安员的摩托车养路费。由于措施得力,虎林市农村治安防控工作进入了良性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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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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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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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于鸿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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