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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7-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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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9月17日电 鸡西市滴道区法院民一庭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注重保护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日前,成功调解了一起上访案件,农民工陈某顺利拿到了3万3千余元的工伤赔偿金。
2006年9月,外地农民工陈某在一煤矿下井时受伤,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今年5月,劳动仲裁部门作出裁决:由用工单位支付生活费并给付工伤赔偿金。用工单位不服劳动仲裁,随即向鸡西市滴道区法院提起诉讼。陈某因不懂法律的具体规定,认为用工单位就应按劳动仲裁裁决执行,法院不应受理该案,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受理该案后,鸡西市滴道法官多次找到陈某,反复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指出用工单位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多次将用工单位的负责人与陈某约到一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从多方面、多角度地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用工单位一次性给付陈某工伤赔偿金3万3千元。至此,这一劳动争议案以调解方式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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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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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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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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