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10月30日电 黄色短信不断蔓延,网络恶搞变本加厉……一场场与网络传播有关的文化官司似乎还无结局,网络音乐的低俗之风又“硝烟四起”,尤其是不久前由中国音乐家协会等单位发出的“抵制网络歌曲恶俗之风”倡议书,以及40多位音乐界权威人士的联合签名和直言不讳的批评,在社会上引发了热烈讨论,包括网络音乐在内的网络文化创作如何评价、网络文化产业如何规范发展等一系列隐身其后的深层问题浮出水面。
词作家阎肃:
“这是一种亵渎和糟蹋”
色情、暴力、庸俗,是近年来部分恶俗网络音乐的内容特征,有调查者将网络恶俗音乐的语言归纳为6种――淫言秽语,音律色情;辱骂攻击,歪曲恶搞;矫情做作,无病呻吟;东拼西凑,废话连篇;佶屈聱牙,语无伦次;哗众取宠,庸俗无聊。
“这些歌曲,有的宣传色情,有的充斥着语言暴力。而像《那一夜》、《狼爱上羊》等网络歌曲主题空洞,矫情做作;《我是你老公》、《不怕不怕》则语无伦次、废话连篇;甚至还有一首歌叫《放屁》,实在太低俗。”作曲家徐沛东认为,“出现这种恶俗之风,除了网络音乐的‘门槛低’外,另一重要原因是,一些网络歌手一夜成名的现实‘深深地’刺激了一些人,导致了网络音乐创作泥沙俱下,低俗之风泛滥。”
写了大半辈子歌词的词作家阎肃说:“我今年77岁了,可是像《那一夜》这样低俗、没文化的网络歌曲,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些低俗的歌曲,简直是对音乐、对人心灵的一种亵渎和糟蹋”。文化学者朱大可则以“流氓的盛宴”,比喻以街痞主义、犬儒主义和厚黑主义为特征的、涵括网络创作、传统创作的泛流氓主义习气的蔓延,他说,思想的垃圾一旦嚣张地繁殖起来,便势不可挡,直接后果是整个社会内在道德和价值体系的蜕变。
作曲家徐沛东:
“不能一棒子打死”
以中国音乐家协会名义发出的联名倡议书呼吁音乐工作者“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抵制网络歌曲恶俗之风”,体现了精神产品创造者和传播者社会良知的必要觉醒,得到了社会舆论的强力支持,但也有反对意见表示,“这些所谓恶俗不过是娱乐化的需要,娱乐也是社会的一种需要”。对此,中国流行音乐协会秘书长、音乐评论家金兆钧等认为,网络歌曲已成为音乐创作中的一大景象,它内容丰富,也良莠不齐,不能一棒子打死,要区分“通俗”、“低俗”、“恶俗”,对“通俗”的歌曲,应该持有宽容的态度,对“低俗”、“恶俗”的歌曲,应坚决抵制。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优秀音乐作品的传播有了更丰富更宽泛更平易的途径,数字化音乐、网络音乐呈现出产业化的发展趋势在情理之中,也是无法忽略的社会进步。但是,由于网络产业发展的规范和管理滞后于科技的发展和传播的速度,以恶俗化为特征的网络文化创作和传播愈演愈烈,对整个社会精神层面的负面影响很大,如何规避这种恶果,成为文化工作者、网络从业人员不容推卸的社会责任。
“网络是一个巨大的空间和便捷的平台,本身无良莠,关键是创作者的价值导向。作曲家要努力创作出优秀的网络音乐作品,创作出更多适合网络传播的优秀作品,占领网络空间,让低俗文化没有生存空间,运用多种形式提高青少年的审美品位和鉴赏能力。”中国传媒大学、中央音乐学院的一些专家表示,要让网络歌曲在良性的音乐环境下自我调整,走上正常、健康的轨道。
徐沛东表示,对网络歌曲一定不能一棒子打死,“中国音协明年将举办一个训练班,对网络歌曲创作者进行专业培训,同时还将举办一个网络歌曲大赛,希望能够引导网络歌曲走上正途。”
专家呼吁:
解决网络音乐著作权问题
音乐人科尔沁夫指出,网络音乐恶俗习气蔓延的诱导因素是“名利”,“网络是很重要的宣传途径,也是重要的赢利途径,大家不顾颜面,惟利是图”。当网络成为巨大的“名利场”时,单靠唱片公司和艺人的自律是不可能也是不现实的,徐沛东指出,“网络音乐恶俗现象的产生有综合原因,需要有关部门配合,制定相关法律,采取相关措施。”法律问题集中表现为著作权得不到保护。作曲家们认为,“网络音乐要健康发展的前提之一是解决网络音乐著作权问题,版权得不到保护,也是目前许多优秀音乐作品不能大量及时地进入网络传播渠道的现实原因。”
互联网的匿名注册制度,在保护思想和言论表述自由的同时,也为网络暴力话语的发育提供了摇篮。大量的“无名氏”放肆地宣泄个人焦虑,而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如何从技术角度履行网络监管的责任?人民网、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表示,与其说这是一个技术课题,不如说是一个观念认识的问题。
无论是法律规范的制定,还是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都把网络文化产业的规范问题提上了日程。
“网络文化产业不能无序发展,否则要走很多弯路,对投资者不利,其不良影响如果传播到社会,将对文化建设非常不利。”有网络产业界资深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