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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7-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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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11月22日电 捧着用辛勤劳动挣来的,又经过一年多讨要才到手的500元打工钱,李长山布满愁云的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9月30日,随着李长山在收款凭证签上自己的名字,一件即将激化的矛盾纠纷得到了及时化解,一起可能发生的越级上访事件得到了平息。
9月26日,李长山急匆匆走进庆丰农场办公大楼,边上楼边嚷着说:“找你们场长评评理,干活不给钱行不行?今天不给钱,我就死在你们这里!”传达室值班的小王立刻把李老汉拉进屋里问明情况,同时把电话打给了庆丰司法分局局长姜国君。姜局长迅速赶来将李长山搀扶到自己办公室,“您别着急,有事慢慢说,我们一定为你做主”,边安慰他边递上茶水。李长山稳定了情绪,道出了事情的缘由。
李长山是海林市柴河镇头道村村民,今年61岁,许是长期从事农村体力劳动的缘故,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苍老的多。
2006年春天,李长山通过朋友介绍,只身来到庆丰农场四队,给水稻户徐某打工。双方签订了雇工协议书,用工期为半年,工钱3500元,供吃管宿。履行协议中,李长山与雇主因琐事产生了分歧,干到26天就停工了。按双方约定,水稻插秧期间每天工钱40元,李长山应挣1040元,干活中他预借300元,雇主尚欠工钱740元。
当李长山要回家结算工钱时,雇主以他中途不干属违约只付300元,双方为此争论不休。四队调委会领导几次调解未果,李长山觉得款额不多不值得打官司,一气之下返回海林。李长山一年后又返回庆丰农场,说什么也要讨回打工钱。他想先找场长讨说法,如果农场不给做主就到省里上访。
听了李长山的述说,热情接待他的姜国君表示:“您的打工钱,我们会通过调解做雇主的工作,尽全力帮你要,如果调解不成,再诉至法庭,还你一个公道。”一席话打开了李长山郁闷了很久的心灵之窗,双眼充满了感激的泪水。
这起工钱纠纷数额不大,但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老百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姜国君很快与四队调委会主任王剑取得联系,共同研究解决办法。他们找到雇主徐某阐明利害,“李长山的工钱你应该付,雇工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如果你执意拒付,他起诉到法庭,你付工钱不说,还要承担诉讼费。”一番话说得徐某点头称是。姜国君又和李长山推心置腹的交谈,指出他中途停工,从法律角度讲是违约,也应承担一定责任。李长山当即表示:“给我500元就行。”徐某对此认可。就这样,李长山的打工钱,在庆丰农场司法分局和四队领导的共同努力下,画上了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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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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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滕忠顺 成艳梅 孟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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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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