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发时间:
2007-12-06
|
|
东北网鸡西12月6日电 记者从鸡西市工商局消保科获悉,目前,鸡西辖区67家大中型超市、商场、集贸批发市场和有一定规模的食品经营单位都实施了比较完善的索证索票制度,为消费者提供了安全消费环境。
国务院《特别规定》颁布后,鸡西市工商局在充分征得经营者意见后,在全市实施了食品索证索票制度。该制度将儿童食品、粮食及粮食制品、肉及肉类制品、食用油、禽、水产品、调味品、奶制品、速冻食品、蔬菜、水果、茶叶、酒、饮料等列入索证索票的重点范围,要求食品经营企业与供货商初次交易时,要分别索取、查验有关证明供货商和生产加工企业主体资格合法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注册证、绿色或无公害食品的证明等,并按照食品生产批次索要检验报告、销售发票或购货凭证。
为使这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鸡西市工商局对各单位的索证索票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电视上公布,引导消费者到索证索票好的经营单位购物。该局还设计出了方便经营者操作的购销台账。据悉,此做法已被黑龙江省工商局在全省工商系统推广。
|
|
来源:
鸡西新闻网
|
作者:
赵海鹰
|
编辑:
陈江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