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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12月27日电 针对今年水稻收购价格过低的现状,为了保证稻农的利益,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虎林市实行2007年水稻收购保护价。即从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期间,2007年生产的国标三等质量标准的水稻,每公斤价格为1.50元。第一批指定委托收购库点虎林粮库、迎春粮库和卫星粮库已经开始挂牌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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