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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7-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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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客观反映我市煤矿行业经济运行和发展情况,在主管工业副市长王广跃的高度重视和亲自安排下,市统计局、市经委和市煤炭局联合采取有效措施,把符合规模以上(即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下同)煤矿企业全部纳入统计范围,彻底解决多年来规模以上煤矿企业游离于统计之外的问题。
一是下发通知,明确职责。为认真履行好规模以上煤矿企业统计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市经委、市统计局联合起草制定了规模以上煤矿企业统计工作实施办法。以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了《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符合条件的地方煤炭企业纳入规模以上煤炭企业统计范围的通知》(鸡政办综[2007]66号)。文件对规模以上煤矿企业的统计标准、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为我市规模以上煤矿企业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组织培训,业务指导。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12月27日,市统计局联合市经委、市煤炭管理局在市政府会堂组织了培训班。培训工作由市经委牵头,由市煤炭管理局召集全市年生产能力达到4万吨的煤矿企业(除现有规模以上煤矿企业外),由市统计局进行业务知识讲课。各县(市)、区统计局、煤管局及各煤矿企业统计人员300余人参加了培训。首先,市统计局副局长兰壬虎介绍了此次培训的目的:近几年来,我市煤炭行业发展较快,全市经验收合格矿井生产能力均在4万吨以上,符合规模以上企业条件,但并未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为做到科学准确统计,客观真实反映我市经济发展,特举办此次统计业务培训。其次,鉴于我市部分煤矿企业统计、财务制度相对不健全,对统计指标、统计工作不了解,无法完成正常的月度、季度、年度统计报表工作这种情况,市统计局工业科科长孙绍君对相关工业统计报表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使企业报表人员在了解报表内容的基础上,能够做到认真、准确、及时填报。
市政府文件的下发、统计工作人员的培训标志着我市规模以上煤矿企业纳入统计范围工作已全面铺开,促进了煤矿企业统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台账等方面工作的开展。规模以上煤矿企业纳入统计范围工作,不仅能客观真实反映我市的工业情况,对全面反映我市经济运行和发展情况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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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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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通讯员 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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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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