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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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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2月25日电 2007年夏天,虎林市宝东镇农民郑秀芹不幸患上了宫颈癌,短短半年时间里,医疗费她就花了37000多元。郑秀芹手术出院后,虎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马上为其落实了1万元补偿金,这1万元对仅靠30亩旱田谋生的郑秀芹一家来说,无疑是一场及时雨。和郑秀芹一样,去年虎林市共有15名参合患者补偿金额达到了封顶线1万元。全市59573人参保,参保率达到90.2%,共有3365人次入院治疗,报销药费245万元,有效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现象。
以前农民患病通常是“大病拖,小病扛”,许多患病农民因为家庭条件限制,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2005年,虎林被纳入第二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虎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了编制、人员、场所、经费四到位,对合作医疗资金管理、支付范围、核算方法和报销比例等问题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建立起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切实减轻农村大病患者和贫困人口的医疗负担,着力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越来越多的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为方便农民就医,使患者最大限度地受益,该市不断修订完善有关政策,使参保患者医药费报销比例由12%增加到23%。取消了参合农民在辖区内住院逐级转诊制度,对急、危、重症患者,在日处方量等报销政策上给予适当放宽。对重病用药量大,医药总费用超过5000元,报销比例低于20%的患者给予了第二次补偿。全市共投入资金180余万元,加强农村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脱产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对全市200多名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医务人员进行了全面培训,有效提高了医务人员理解政策、理论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
为确保参合农民利益不受侵害,该市从操作程序、基金运营监督等方面入手,整章建制,严格程序,保证了新农合制度的规范有序运行。实行了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制,基本实现了“管账不管钱,管钱不管账”的封闭运行模式,确保了基金的安全有效运营。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监督委员会,定期检查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采取张榜公布等项措施,定期向社会公布合作医疗基金的具体收支、使用情况。抽调人员专门负责市直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强化医院内部管理,实行医疗、药品等价格公示制、病人用药一日清单制。设立举报登记、接待登记制度,对农民的要求与反映等情况及时予以解决,确保参合农民享受优质服务。
如今农民看病也有了自己的“医保”,产妇生育有补助,大病有补偿,平时有个头疼脑热的也能报销。医疗费达到5000元以上,民政部门还发给500—2000元不等的大病补偿金,切实减轻了患病农民的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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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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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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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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