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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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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3月5日电 “我确实没喝酒,没喝酒!”2月25日15时30分,在密山市中心街道上,桑塔纳轿车驾驶员王某面对民警手中的酒精测试仪格外“理直气壮”。但是,测试结果很快出来了,他属于酒后驾驶,民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进行了处罚。这是市公安交警支队开展为期10日“整肃”活动的一个镜头。
为进一步做好全国“两会”期间鸡西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平安,2月25日至3月5日,市公安交警支队采取为期10天的“整肃”行动,重点治理酒后驾车、挪用套用机动车号牌、超速、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有效遏制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发态势。
据了解,酒后驾车是导致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而节假日更是酒后驾驶甚至醉酒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发期。对此,市公安交警支队通过前期摸查,抽出支队机关干警分成3组,分别在鸡东县、密山市、虎林市、鸡冠区等主要路段、收费站等地部署警力,设立夜查岗点,在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高发的时段、路段开展集中治理。
检查组针对下午和晚间是酒后驾车高发时段的特点,通过采取突击检查和流动整治相结合的办法,严查酒后驾车、假牌假证、套牌车、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机动车968台次,教育轻微违法445人次,取缔超员超载85台次,卸客转运超员乘客21台次,取缔无证驾驶18人、酒后驾车29起,收缴假牌3副,暂扣驾驶证19本,暂扣违法机动车辆85台,扣留2人,取缔挪用、套用机动车号牌41起,取缔其它违法行为437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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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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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薛剑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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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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