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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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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3月24日电 如果你在网上看到购买某商品还能提成,或者交纳一定的会员费成为会员,就可以获取高额定期回报的信息,千万不要以为自己碰上了好运,这很可能是诱惑你参与传销组织,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一旦你投入资金,就会越陷越深,根本不可能得到期待中的回报。这是传销在网上的新变种,是传销的新动向。近来,传销组织利用互联网,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等旗号进行的传销增多,其欺骗性、隐蔽性更强,涉及面更广、危害更严重。
传销组织抓住网上宣传、结算、通讯等都极为便捷,高学历、低年龄的受众较多等特点,对网民这一庞大的群体“下手”。或租用境外服务器,利用互联网作为宣传、管理的辅助平台,或把汇款账户设在境外,通过网上银行电子支付手段收取传销款和发放奖金。违法活动更加隐秘、发展人员更快、传播地域更广。去年,重庆、宁波等地工商、公安机关查处的“新智网”传销活动就是一个典型事例。“新智网”打着网络教育、销售电子书等幌子,大肆发展会员,收取1230元—4680元不等的“订阅费”,推荐人还可从被推荐人的销售分红中提成。为了提高其诱惑力,甚至宣称将在国外上市,许诺给会员配送原始股,使得参与“新智网”人数迅速膨胀,传销组织从中敛取巨额钱财。
传销的典型特征是“拉人头”,网上传销的特点是利用网络的公开性增加其可信度。如今,我们的生活几乎离不开网络,但网上信息鱼龙混杂,其中不乏传销组织谎称“国家试点”、“响应西部大开发号召”等名义诱骗群众参加传销的宣传。有的传销组织甚至把整套传销手段移植到网上,以网络为掩护,假借直销名义,以销售商品为掩护,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优惠顾客等形式发展下线,甚至以招聘、实习、介绍工作为名,诱骗在校学生参与,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提奖金。传销组织一旦敛到钱财,往往会撤掉电话、关停网站,在网上销声匿迹,不仅使参与者上当受骗,更使财产利益受到严重侵害。对这些掩人耳目的种种骗局,网民们一定要擦亮眼睛,识破其“拉人头式传销”的本来面目,自觉抵制。
当然,光靠百姓的识别还不够,有关部门必须加大打击力度,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击传销尤其是网上传销涉及多个部门,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间“无缝隙”配合十分重要,尤其要针对网上传销的特点,协调好通信管理、信息产业等部门,及时监测、关闭有关的传销网站,去除传销组织的“隐身衣”,防止群众受骗。
大量事实表明,传销活动欺骗性强,诱惑性大,精神控制深,组织严密,手段不断翻新,查处难度大。不仅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而且严重侵害被骗群众的财产利益和身心健康,并引发大量违法犯罪活动,已成为危害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及时掌握传销新动向,加强对网上传销的监控打击,已经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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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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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丰之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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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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