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3月27日电 问: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答:(一)要求所在单位为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如果职工所在单位没有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就意味着职工应该享有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职工可以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查询的权利;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对自己的公积金缴存、支取及余额等情况进行查询。既能及时发现单位是否为自己缴存住房公积金,也能起到监督资金管理机构的作用。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具备支取条件可以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存储的公积金。这些条件包括:购房、离退休、出国定居、死亡等。
(四)申请贷款的权利。
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都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低于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利率。
问: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怎么办?
答:单位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能力缴存的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问: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个人账户存储的住房公积金?
答:(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死亡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调出本市的;
(五)偿还住房购房贷款本息的。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问:什么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以其具有所有权的房屋作为抵押物或提供质押,或由第三人提供抵押物并承担责任,申请的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的住房贷款。
问: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二)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交款收据或购房契税发票;
(三)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能力;
(四)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
(五)借款人及所在单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半年以上的。
问: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如何确定?
答:住房公积金属于政策性贷款,以低利率为原则。贷款利率为:五年以内(含五年),年利率为4.77%。五年以上年利率为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