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城镇、街道,社会各界人士:
发展农村公益文化事业,保障农民基本文化权益,改善农村文化环境,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为解决农民群众“买书难、借书难、看书难”的问题,国家八部委组织实施了“农家书屋”建设工程,这是党和国家建设新农村、培育新农民、实现农民文化权益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是服务“三农”、惠及农民的善举。
目前,我省农村经济还不够发达,文化还相对落后,部分地区贫困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农村要发展,农民要致富,提高农民素质是重要的途径。为农民兄弟送去知识,满足他们求知、求乐、求美的强烈愿望,用知识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此,我们倡议在全省开展“我送农民一本书”捐赠活动,请您献出一份爱心,为农民兄弟送上一本好书,帮助广大农民用知识武装自己,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得更加美好。我们相信,农村的兄弟姐妹和孩子们对您的善举一定会深受感动,充满深深的谢意。
“捐赠爱心图书,播撒知识种子”是这项活动的主题。无论捐赠者捐赠多少,都是真诚的奉献,都是美好的期待。对于捐赠者来说,一本书不算少,对于农民需求来说,百册书不算多。我们希望这些书籍像涓涓细流汇合成知识的海洋,成为武装农民兄弟的巨大力量。我们殷切期望各单位和各界人士踊跃加入到“我送农民一本书”捐赠活动中来,让您的高尚情操升华,让农民兄弟的梦想飞扬,让我们用爱心共同筑起农民兄弟的精神家园。
衷心期待您的积极参与,衷心感谢您为我省“农家书屋”建设作出的贡献!
捐赠有关事项:
1、图书应整洁完好,内容健康实用,适合广大农民和农村少年儿童阅读欣赏(主要包括社会科学、政策法规、文学艺术、科技文教、医疗卫生、社会生活、少儿读物等)。报社、期刊社、出版社等单位可捐赠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系列丛书等。
2、中省直各单位可将图书直接送到所帮建的“农家书屋”,也可以把书送到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然后由办公室统一配送到全省各市地“农家书屋”。
3、各市地(系统)县捐赠活动由各市地(系统)县“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机构负责组织。
4、大宗捐赠可与各级慈善机构联系(省慈善总会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4号302室,邮编:150001,联系电话:0451-87010612,联系人:金永立)。
5、捐赠活动长期开展,不限时间。
各地、各单位根据情况自行确定捐赠途径,各单位捐赠后请将情况书面报送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新闻出版局,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森林街68号省新闻出版局602室,联系人:滕晓峰、王晓峰,电话:0451-84684113、84693763、13936467707传真:0451-84614852)。
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市地(系统)为统计单位,每半年在黑龙江日报公布一次捐赠情况。对捐赠活动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每年给予表彰。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
2008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