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5月15日电 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
5月12日下午2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强烈地震灾害,波及陕西、甘肃、云南、重庆等省(市),灾害损失十分严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四川省汶川县发生强烈地震情况和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通报》(中办发电[2008]20号)和民政部《关于组织开展向地震灾区捐赠工作的通知》(民电[2008]66号)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支援地震灾区救灾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立即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的号召,动员党员、干部、驻地部队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积极带头,迅速行动,踊跃为灾区捐赠。要把这次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县(市)、区、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搞好部署,落实责任。各级党政军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捐助,全体共产党员要积极响应、踊跃捐助,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此次捐赠活动要考虑到灾区情况复杂,路途遥远,目前提倡以捐赠资金为主,并适当接受必要抢救性药品和救灾物资。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中省直企业将捐助的衣被分类打包,包装应方便搬运和运输,并用标签注明捐助单位、类别和数量(打包规格长、宽、高不超过80厘米),自行送到鸡西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捐款由各单位统一送到市民政局401室(鸡冠区兴国中路99号)。各县(市)、区、各部门每日13:30前向市民政局上报一次捐赠情况。捐赠活动结束后,将捐赠款物统一交到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按照民政厅的部署统一调拨灾区。
三、密切协作,全力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重点保障,全力支持,尽快将捐赠款物送到灾区,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各级民政部门具体负责,切实做好社会捐助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捐赠款物的收集、整理、发放和公示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组织好本地的捐助工作。各级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社会捐助活动中的感人事迹,营造人人关心困难群众的社会氛围,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同时要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各新闻媒体要严守宣传纪律,切实加强正面舆论引导,有关地震灾情和抗震救灾情况的宣传报道要与党中央、国务院保持统一口径。公路沿线各收费站要免收为运送捐助物资的车辆通行费,保证优先快速通行。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捐助活动,原则上面向驻地进行。驻市部队的捐赠款物,送交市民政局统一分配灾区,其他各驻地部队所捐款物,就近送交当地民政部门。
四、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建立经常性社会捐助公示制度的通知》(民办函[2001]212号)的要求,加强对捐赠款物的管理。接收捐赠款物,要专人负责、逐项清点、登记造册、认真保管、发放捐赠款物时,要突出重点、张榜公布、公开发放,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规范捐赠款物发放,确保捐赠款物真正用到灾区群众身上。各县(市)、区要及时报告工作动态,并将活动总结报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
联系人:张正禄李荣
联系电话:13339579868、13945828633
E-mail:mztjxmzj0467@126.com
捐赠热线:0467-2660612、2661611(传真)
接收捐款账号:
户名:鸡西市慈善总会
账号:08-70020104001259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鸡西市分行
捐赠物资接收地址:
鸡西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
鸡西市鸡冠区兴国中路99号401室
联系电话:0467-2660612
中共鸡西市委办公室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