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市紧紧围绕《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与《黑龙江省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确定的发展目标,着眼于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问题,做了大量有影响、有创新、有实效的工作,使《两纲》监测工作进展顺利。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主要目标进展良好,妇女、儿童的生存与发展条件有了明显改善,生存质量也有了显著提高,生存环境得到逐渐优化,合法权利得到有力保障,妇女、儿童的文化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基本上实现了《两纲》中的各项指标。但是,仍然存在着诸多不利于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种种不和谐因素,因此,妇女、儿童的生存与发展仍是当今社会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 妇女、儿童的社会与生存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与环境息息相关。我市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加大生态环境和污染治理方面的投入,不断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使妇女、儿童的社会与生存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2007年,全市总人口为191.1万人,其中女性为94.2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0.3和0.2万人,呈现递增趋势。全市现有儿童30万人,其中女童12.5万人。适度的人口发展规模和不断优化的舆论导向环境为妇女、儿童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2007年,全市农村饮用自来水人口达到54.3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77.49%,使农村居民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的人口覆盖率得到逐年提高。加强了农村卫生基础建设,农村卫生厕所达到43万个,普及率达到73.83%;农村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6%,改水、改厕改善了农村的卫生环境,缓解了农村妇女繁重的取水劳动,减少了她们和家人的健康风险,使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我市妇女为环境的改善和国土的绿化也做出了重要的贡献。2007年,全市有县以上“三八绿色工程”基地25个,参加义务植树的妇女69.5万人,义务植树58.3万棵。
二、妇女、儿童的卫生保健水平稳步提高
妇女、儿童的卫生保健是确保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和发育成长的必要条件,也是衡量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标。我市十分重视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始终将妇女、儿童的卫生保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妇幼、卫生事业的经费投入逐年增加,使妇女、儿童的卫生保健水平不断提高,母婴安全相关指标大幅提高,儿童营养健康状况令人欣喜,碘缺乏病基本消除,计划免疫率不断提高。2007年,卫生防疫和妇幼保健经费7194万元,比上年增加633万元。
卫生事业得到加强,2007年,全市共有卫生机构882个,(含各种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其中医院、卫生院117个。卫生机构床位数7240张,其中医院、卫生院床位数6290张。卫生技术人员9495人,其中执业医师3947人,注册护士3257人。妇幼保健机构10个,专业卫生技术人员332人,实有床位179张。儿童卡介苗接种率为100%;脊灰疫苗接种率为99.99%;白百破三联制剂和麻疹疫苗接种率均达到99.97%;乙肝疫苗接种率为99.97%;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为零,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为2.22%,均低于规定指标;婴儿母乳喂养率为92%,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7.39%,高于年度指标。妇女平均预期寿命72岁;住院分娩率99.39%,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水平的稳步提高,使妇女、儿童的健康得到了有效保证。
三、深化教育改革,使妇女、儿童的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科教兴国,教育为本” 。随着教育改革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受教育状况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2007年我市积极实施“科教兴国,教育为本”的发展战略,确立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制定完善教育政策法规,不断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各级各类教育取得重大进展,妇女、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保障,女性整体文化素质和受教育的比例不断提高,男女受教育程度的差异进一步缩小,整体文化素质明显提高。
2007年,我市0—4岁儿童为4.5万人,其中女童为2.2万人, 3—6岁学龄前儿童在园幼儿数为2.3万人,其中女童为1.2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男、女均达到100%,小学5年巩固率均达到99.6%;初中阶段男、女毛入学率均达到100%;初中辍学率降为1.24%,低于全省平均指标;初中三年巩固率为98.76%,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男女均为56.2%,三类残疾女童入学率达到98%以上。有效控制了我市中小学生的辍学率和留级率。青壮年识字率为99.9%,绿色证书受教育人数为2000人,其中女性为600人。
全市财政教育经费33000万元,在上年完成了100个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改扩建、新建中小学56所,新建校舍面积12.9万平方米,在全省第一个彻底消除了中小学D级危房。调整撤并薄弱学校249所,实现了每个乡(镇)都有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或1所小学、1所初中寄宿制学校的基础上,又筹措资金1000多万元,完成了市直学校的“三室”建设。投入2418万元,新建教学楼、食堂、宿舍等2.6万平方米。目前全市100%的城镇学校全部接入宽带网,100%的农村中小学已实现现代远程教育,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教育资源网络共享。
我市大力开展扶贫助学、关注弱势群体活动,建立了扶贫助学工作长效机制。2007年,通过各种渠道引进域外资金9830万元(市本级4074万元)。使全市12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了“两免一补”政策,彻底解决了我市农村儿童就学的问题。全年共资助贫困家庭学生16万人,确保了全市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全年助学工作任务。
四、妇女参政议政人员不断增多、能力不断增强
妇女广泛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享有充分的政治民主是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两个纲要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组织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两纲》精神,从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出发,加大对优秀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为我市妇女参政议政提供了有利的发展平台,呈现出妇女广泛参政议政的可喜变化,女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能力不断增强。
截止2007年底,我市干部总数4.3万人,其中女干部1.9万人,占干部总数的44.2%;女党员24234人,占全体党员的20.8%;女处级干部232人,占处级干部总数的15.3 %;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人数247人,其中女性20人,占领导班子总人数的8.1%;全市人大代表319人,其中女代表55人,占代表总数的17.2%;全市政协委员335人,其中女委员96人,占委员总数的28.6%;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代表比重为25%,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中女性代表比重为11%;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分别为22%和69.2%。由于有了诸多妇女的参政议政,使我市在制定各项重大决策、特别是涉及妇女、儿童利益的各项政策更趋于科学、合理和完善。
五、加大保险力度,使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更加趋于完善
妇女与男子平等获得经济权利、共享经济资源和社会发展成果是妇女发展的基础条件。2007年,我市逐步完善了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体系,逐步理顺分配关系,依法健全了劳动保障监察机制,使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维护。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实现16.2万人,其中女性7.3万人,比上年增加1.13万人,占总数的45.1%;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实现39.8万人,其中女性16.7万人,比上年增加1.4万人,占总数的41.9%;失业参保人数达19.4万人,其中女性8.17万人,比上年增加0.4万人,占总数的42.1%;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4.4万人,其中女性5.62万人,占总数的39%;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4万人,其中女性2.52万人,占总数的39.4%。
2007年,我市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始终坚持把就业再就业工作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探索建立促进女性就业再就业的长效机制。全社会就业人员达到73.7万人,其中女性为21.5万人,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29.2%;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分配推荐中,通过人才开发市场和信息交流,使更多的女性找到了用人单位,企、事业单位接受女大学生的比例占用人总数的40%以上,在当年新招录的公务员中,女性比例为43.5%;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55万人,其中女性为1.4万人,占总数的54.9%,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5万人,其中女性为0.8万人,占总数的53%,可见,我市妇女在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了“半边天”的作用。
六、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我市不断强化保护妇女、儿童的责任意识,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地方性的实施细则,增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利的法律保障,使各种侵害妇女权益的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
2007年,由妇联系统创办的法律援助机构4个,开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其宣传教育覆盖面为95%。全市共立刑事案件4325起,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325起,其中破获强奸案件74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强奸案件12起,破获侵害儿童人身权利案件35起,通过与校园开展警学共建,积极协助维护校内和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保护,及时对校园周边的娱乐场所、网吧、电子游戏厅等进行了取缔,为青少年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先后清理校园周边歌舞厅、录像厅等娱乐场所21家,清理违章占道摊点65处,清理流动人口4431人次,查处涉校治安案件56起,进一步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保护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几年来,在贯彻、实施《两纲》监测工作任务中,我市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
一是《规划》中一些硬性指标的完成还存在很大困难。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制约,实施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后,婚前医学检查从“必须”变为“自愿”。如生育保险率低,婚前医学检查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均出现下降趋势,忽视婚前医学检查,就有可能造成新生儿出生缺陷的发生,造成艾滋病、性病的传播,降低先天性疾病的有效预防,严重影响人口出生的质量。致使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患病率和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呈上升趋势。这些应引起妇幼保健部门的高度重视,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快遏制其发展。
二是女性就业和再就业问题仍很突出。妇女就业岗位不足、形势严峻。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我市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更加突出,女性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大部分下岗女性职工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技能单一,社会上也不同程度地存在重男轻女现象,所以实现再就业十分困难。
三是教育发展还不平衡。其主要表现在高中教育发展滞后,城乡教育差距大。2007年我市高中教育虽然有所加强,但还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求,高中毛入学率只有56.2%,与规划目标中要求的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0%相比还相差甚远。
针对以上存在的各种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应增强对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以积极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全力推进《两纲》监测目标早日全部达标,切实做到认识、领导、工作、人员、经费五到位,全面推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是千方百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女性就业和再就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将女性就业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予以高度重视,为女性创业提供项目推荐,资金扶持、创业技能培训等配套服务,在新增就业岗位中向女性倾斜,还应该组织、引导她们积极从事符合自身条件、力所能及的职业。
二是大力发展高中教育。我市高中毛入学率只有56.2%,高中教育是我市教育发展的一个瓶颈,要充分应用财政、金融、信贷等手段提高融资能力,加快高中建设与发展步伐。逐步实现高中教育的均衡和可持续发展。
三是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环境污染的加重、植被大面积减少、资源的过度采伐和使用,使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危害了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降低了妇女、儿童的生存能力,影响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人类的生存和繁衍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全社会需要从长远利益出发,着眼于未来,加强环境治理和保护,为妇女、儿童提供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活空间。
四是加大司法部门执法力度,从严、从重打击各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办案效率,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杀害、摧残、虐待、拐卖、强奸等侵害妇女、儿童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预防和禁止针对妇女、儿童的家庭暴力,为受害妇女、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和服务,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创造更加安宁与祥和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