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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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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5月21日电 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后,按照中组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精神,省委组织部向全省党员发出号召,党员交纳“特殊党费”,支援抗震救灾。
根据党费工作有关规定,鉴于抗震救灾工作时间紧迫,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地方的可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代收后直接交中组部代转。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下“特殊党费”用于抗震救灾工作的,可由市(地)委组织部、省(中)直党(工)委组织部将党员交纳的“特殊党费”代收,集中缴汇中组部。县以上党委组织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的服务工作。
党员交纳“特殊党费”,可通过银行汇至中组部党费专用账户,也可直接送中组部。中组部党费账户户名:中共中央组织部,账号0200003309089057668,开户行:工行北京长安支行。同时要注明党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中组部收到款项后即向本人出具“中共中央组织部《党费收据》”,交由有关党组织转本人。省委组织部同时公布了咨询服务电话:0451-5363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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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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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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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谢添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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