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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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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6月2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6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黑龙江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崔存德对《禁毒法》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以前吸毒人员一律由公安机关强制戒毒。《禁毒法》正式实施后,原来以强制戒毒(3-6个月)、劳教戒毒(1-3年)为主的戒毒体系,将改为以社区戒毒3年、强制隔离戒毒(2-3年)、社区康复3年为主的戒毒体系。社区戒毒是指在社区的牵头、监管下,整合家庭、社区、公安以及卫生、民政等力量和资源,使吸毒成瘾人员在社区里实现戒毒。
《禁毒法》规定,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发现有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实施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条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娱乐场所经营管理人员明知场所内发生聚众吸食、注射毒品或者贩毒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依法给予处罚。
《禁毒法》还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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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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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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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谢添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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