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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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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6月5日电 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日前出台《福建省人身保险公司理赔服务标准》,要求各寿险公司自今年9月1日起调整和更改旧的理赔服务标准,实行统一的人身保险理赔服务标准。业内人士指出,此举将提升福建省保险业理赔服务水平,有效维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标准》规定,各寿险公司应当开通24小时不间断理赔报案受理电话,并对社会公布。在接到客户索赔申请时,各公司应在3个工作日内查验有关承保资料和索赔单证,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对符合立案条件且索赔单证齐全的,各公司应立即给予立案。各公司在立案后应及时对客户所提供的索赔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后,对属于保险责任且不需要理赔调查的案件,应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理赔决定,并在做出理赔决定后1个工作日内电话或书面通知客户。
《标准》还规定,各寿险公司应当建立简易案件快速理赔机制,对于索赔材料齐全、事实清楚、无需调查且赔款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简易案件做到立案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结案,并在公司规定的时限内给付。各公司应当在支付赔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客户进行电话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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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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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康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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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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