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6月9日电 深圳推动区级人大代表实行竞选。
《南方日报》昨日(7日)消息称,前日,深圳召开市委四届十次全体会议,讨论并通过《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提出,深圳将启动一系列重大改革,包括试行区级人大代表直接竞选、全面试行区级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改革局级正职领导干部选任办法等等。
《意见》保留“区级人大代表直接竞选”
此次通过的《意见》和此前深圳市委常委会原则通过、并公开征求民意的版本相比,涉及到人大制度体制、机制完善的内容并不相同,但被当地观察人士认为关键之处的“区级人大代表直接竞选”被保留。
为确保落实深圳今后发展方向的纲领性文件,深圳市委提出了该文件涉及到的九大方面、33项具体责任分工方案。深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浦负责其中3项,第一项即“充分发挥人大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该项工作负责人还有深圳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戴北方,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排名第一的副主任庄礼祥。
深圳书记:“要勇于承担改革风险”
刘玉浦在此次会议上讲话时推行改革的态度坚决:“我们一定要以老一辈特区拓荒牛为榜样,瞄准目标勇往直前,不达目的决不收兵,决不能停滞、更不能倒退。”“推进新一轮解放思想和改革开放,就要敢于触动一些不合时宜的权力和利益格局。”“要勇于承担改革风险。”
据《南方日报》报道,2003年春夏之交,在深圳市罗湖区人大代表选举中,高级会计师肖幼美女士贴出了深圳区级人大代表选举史上第一张竞选海报,一时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这些竞选个案一度引起了全国范围内的热烈讨论。而《意见》以市委市政府正式文件的形式将“区级人大代表的竞选制”正式确认下来,深圳大学中国当代政治研究所所长黄卫平教授称其“对于民主进程的重要意义不仅仅是之于深圳的,更是之于整个中国的”。
黄卫平表示,我国现行的选举法中没有“竞选”这个概念,从这一点上来说,深圳此举是对现行制度的一个创新,在提升深圳的民主化程度方面具有很大价值。而值得注意的是,2004年修改的《选举法》已经为人大代表直接竞选提供了制度空间,“深圳实行直接竞选是对选举法的具体落实,是对立法原意的还原。”
上月差额票选4名局级正职干部
和此前的公开征求意见稿相比,“设立预算委员会,将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并入人大预算委员会,统一审查和监督政府预算、决算和重大投资项目”的规定未出现在通过的《意见》中。
深圳市人大代表预算审查专业小组副组长肖幼美称,即便是她,对政府预算报告也不是很懂,因为和企业预算差别很大,“大多数的代表都看不懂,所以应增加懂财经代表的比例。”
事实上,深圳人大在过去几年已改进了对政府预算的监督,每年选定两三个政府部门的预算拿到人代会上让代表监督。
肖幼美称,选定的多数都是预算做得比较好的单位,代表们发现的问题并不多,而面对60多个市级预算单位,肖幼美表示,有人大代表认为这种预算监督方式应改革,代表们应随机抽取预算单位,而不是目前的指定预算单位。
此次通过的《意见》,将原来明确具体的举措修改为,“发挥计划预算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政府预算、决算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查监督”。
此外,《意见》提出对干部提名、选拔方式进行改革:把局级正职领导干部的初始提名权交给市委全体扩大会议,先由市委全委会投票,差额确定正式考察对象;然后市委常委会对考察对象进行票决,差额选出局级干部。
据了解,今年5月,深圳市已用该新办法选出4名局级正职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