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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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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6月12日电 鸡冠区人民检察院重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息诉处理工作,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采取“三讲清”的做法,2007年以来,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7件,立案审查12件,提请抗诉11件,息诉15件。
鸡冠区人民检察院一是讲清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受案范围和标准,有的当事人不懂法,认为检察机关就是监督法院工作的,有申诉就得给抗诉,对当事人讲明白检察机关的管辖权和受案标准;二是讲清终止审查案件的依据,就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和法院判决的理由,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解释,使申诉人接受法院正确判决,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三是讲清“缠诉”的利害关系,让当事人自己权衡利弊,主动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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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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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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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谢添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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