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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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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地方税务局政务公开承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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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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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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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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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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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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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齐全、税务登记表内容填写符合规定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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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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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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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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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齐全、变更登记表内容填写符合规定的,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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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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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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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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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齐全、注销登记表内容填写符合规定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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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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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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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歇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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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自受理10分钟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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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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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受理、
税款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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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齐全、纳税申报表内容填写符合规定的,10分钟办结。延期申报申请正式受理为7个工作日办结。逾期申报申请正式受理为3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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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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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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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自受理20分钟代开一份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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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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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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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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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自受理10分钟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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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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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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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自受理30分钟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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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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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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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纳税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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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尽可能当场即时答复,对于不能够即时准确解答的问题,应向纳税人说明原因,在两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需县(市)、区局有关人员明确的,7日内答复;对需省、市(地)局明确的,15日内答复;如需书面(含网络)答复的,应在15-30日内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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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窗口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纳税人,广泛开展政策咨询、纳税辅导;办税服务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全
程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和首问责任等制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要爱岗敬业,恪守职责,严格执行“四条禁令”,
廉洁奉公,树立良好地税形象。
违诺责任:工作人员违反服务承诺要求,情节轻微的,给予责任人诫勉谈话教育;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给予
纪律处分,同时追究领导责任。被上级监察部门或暗访发现问题的,要给予责任人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关领导人责任,
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举报电话:0467-2359303 0467-235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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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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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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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常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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