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发时间:
2008-06-13
|
|
鸡西市教育局政务公开承诺
序号
|
公开内容
|
办事时限
|
备注
|
1
|
审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和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发放许可证
|
三个月
|
|
2
|
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
30个工作日
|
|
3
|
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以及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
|
三个月
|
|
4
|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等单位实施义务教育申请审核
|
30个工作日
|
|
5
|
适龄儿童、少年免学、缓学申请审核
|
15个工作日
|
|
6
|
民办学校、职业学校、培训机构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备案审核
|
15个工作日
|
|
7
|
学历、学业证书、培训证书的颁发
|
20个工作日
|
省厅出证后
|
8
|
体优证、艺优证办理
|
5个工作日
|
|
9
|
中小学转入、转出手续
|
5个工作日
|
|
10
|
中级职称审核
|
30个工作日
|
|
高级职称初审
|
20个工作日
|
|
服务承诺:建立服务平台,打造“阳光教育”。依托鸡西教育网将行政许可、审批等事项政策依据、承办科
室、工作程序、办结时限、过错追究等责任公开;坚持服务群众,打造“效能教育”。严密工作程序,简化
办事手续,加大联合办公力度,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规范行政行为,打造
“廉洁教育”。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过错追究制等制度,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勒卡等行为。
违诺责任:发现教育行政许可、审批等权力事项应当公开而未及时公开,工作环节中存在工作效率低、服务
质量差等问题,市教育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限时改正,并向服务对象做出检查;发现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
行政许可、审批等事项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勒卡等问题,依纪给予行政处分,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 0467-2887165
|
|
来源:
鸡西新闻网
|
作者:
|
编辑:
常帅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