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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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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6月15日电 为提高投资者和居民办事的效率,建设服务型责任型政府,西安市高新区梳理出97个事项即来即办,同时规定,如果承办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应办结而未办结的,办事人可视为“自动同意”。
西安市高新区13日公布了提高服务效能、优化投资环境的最新措施。西安高新区对各部门、各中心和各驻区垂直管理部门机构涉及区内企业、居民的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和优化。经过缩短和优化工作流程,高新区管委会梳理服务事项99项,即办事项为67项。垂直管理部门梳理服务事项60项,即办事项30项。服务对象到相关部门办理这些事项时,属即办范围的,有关部门必须立即着手办理。
高新区要求各承办部门按法规政策、制度标准,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予以答复,做到限时办结。服务对象到相关部门办理管委会权限范围内的行政事项时,在申请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承办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应当办结而没有办结的,视为“超时默认”,即自动同意申请事项的制度。在承诺时限内未办结的事项视为超时默认后,受理部门应立即补办相应批准手续;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将由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承担。
在推出新的服务措施的同时,西安高新区还制定了问责制度。从管委会领导到普通员工,在工作中影响到服务效能、造成工作过失或产生不良影响时,都将受到追究;问责方式包括提醒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降职降级、解聘辞退等6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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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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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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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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