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发时间:
2008-06-21
|
|
东北网鸡西6月21日电 汶川大地震对灾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造成巨大损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昨日要求及时予以补充并规定特殊政策。
该部昨日下发《关于做好为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提供人才支持工作的通知》,在灾区补充公务员方面,对于担任科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根据公务员调任规定,可以进行调任。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有关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为灾区单独组织考试。在招考中,可以对招考程序进行调整,考试科目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定。录用时,对在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报考者,可以予以政策倾斜。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方面,通知要求人事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实施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可适当简化程序。县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招聘计划可在招聘工作完成后报备。在人员符合岗位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的情况下,公开招聘可以不进行笔试,采用面试和考查的方式进行。对在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应聘者,可优先录用。
|
|
来源:
新华网
|
作者:
杨华云
|
编辑:
陈江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