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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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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7月1日电 7月1日起,黑龙江省开始正式实行扩大了的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省物价局昨发布《关于疫苗价格管理政策的通知》,规定国产计划免疫疫苗必须免费使用、非计划免疫疫苗以实际采购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销售。
据黑龙江省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在扩大了的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中,计划免疫疫苗的品种由原来的6种扩大为14种。省物价局在《关于疫苗价格管理政策的通知》中,对计划免疫疫苗价格和非计划免疫疫苗价格均提出明确规定:
———国产计划免疫疫苗免费使用。不得收取注射器和手续费等费用。国产计划免疫疫苗包括14种。
———非计划免疫疫苗和进口疫苗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于疫苗类产品属于药品范畴,所以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疾病控制部门及其所属门诊等)要以实际采购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销售;实际采购价高于500元的,最高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同城流通环节不得超过两个(含两个)。
乙肝疫苗
卡介苗
脊灰疫苗
百白破疫苗
白破疫苗
麻风疫苗(麻疹疫苗)
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麻疹疫苗)
乙脑减毒活疫苗
A+C流脑疫苗
甲肝减毒活疫苗
出血热疫苗(双价)
炭疽疫苗
乙脑灭活疫苗
甲肝灭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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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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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鸣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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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谢添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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