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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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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鸡西市政府关于2008年全市重点项目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市统计局与市政府大项目办召开碰头会,协议确定建立“关于2008年全市重点项目统计核查上报预案”。
预案确定:
1、自2008年7月1日起,每月2日统计局投资科与市政府大项目办核对“2008年市级重点项目”和“2008年县(市)、区重点项目”开复工情况。
2、对市政府大项目办掌握已经开工但没有进入统计数据库的项目单位,市政府大项目办负责协助催办项目单位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3、对统计项目名称、项目计划总投资、开复工时间等指标填报不规范问题,由统计局投资科与市政府大项目办共同督办、纠错、整改。
4、经统计局与市政府大项目办共同审定后,相关数据方可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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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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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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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宋宝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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