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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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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7月4日电 2008年上半年,山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调查涉农违纪违法案件449件,对399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对19人进行了司法移送。
记者3日从山西省纪检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08年以来,山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立案调查严重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突破口。在立案调查的449起案件中,已查结383件,占立案总数的85%。其中,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以及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等案件269件,占立案总数的55%。除此之外,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92件;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63件;涉及矿产资源和环境污染案件24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21件。
其中比较典型的案例有:太原市万柏林区小王村三任村委会主任苗中义、李九喜、韩天命非法占用348.2亩耕地案;阳曲县西凌井村两任村委会主任任贵生、武全明贪污扶贫款案;闻喜县东镇裴村村组干部集体违纪案等。
在这些案件中,山西省共有399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其中涉及乡镇(含基层站所)党员干部132人,涉及农村党员干部267人。有关部门共对19人进行了司法移送,其中涉及乡镇(含基层站所)党员干部11人,涉及农村党员干部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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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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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滕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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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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