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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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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7月11日电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试行)》的规定,为了进一步深入、准确地了解掌握拟任用干部在思想政治、本职工作、廉洁自律、家庭生活、社会交往等方面的情况,广泛听取全区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对拟提拔、提名的5名干部公示如下。
刘天明,1960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拟任宁夏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现任宁夏地方志编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杨银学,1960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拟任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院长(副厅级),现任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正处级);
罗安国,1965年1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拟提名为吴忠市副市长人选,现任神华宁煤集团羊场湾煤矿矿长;
邢学宁,1956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拟任农工党宁夏区委会副主委(驻会),现任农工党宁夏区委会副主委(不驻会),银川市政协副主席(不驻会),银川市第一医院ICU室主任;
马成才,回族,1964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拟任自治区伊协专职副会长(副厅级),现任自治区伊协副会长(正处级)。
以上拟提拔、提名干部的公示时间为2008年7月9日至2008年7月15日。公示期间,如反映以上干部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举报电话为:(0951)12380。来信请寄:750021,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收。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组织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自治区党委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任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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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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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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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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