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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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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7月20日电 根据《上海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2008—2012年)》,到2012年底,廉租住房受益家庭共新增不少于10万户,累计廉租受益家庭达到13万户,实物配租比例逐步扩大到20%至30%;累计建设廉租和经济适用住房30万套。
政策上,本市将加快制订《上海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重点是建立廉租对象收入认定的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扩大政策受益面。加快制订《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重点是建立健全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区(县)联动建设机制;建立健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和供应分配机制;建立健全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机制。
此外,要加快建立保障性住房租赁服务机制。建立全市统一、市区联动的保障性住房租赁服务平台,形成市、区(县)、街道(镇)三级管理、联动服务的网络体系,增强区(县)层面的租赁服务功能。同时,研究制订租房贴费政策和相关税费支持政策。鼓励居民通过租赁来逐步改善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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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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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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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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