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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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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8月7日电 鸡西市鸡冠区法院本着督促审判人员及时依法行使职权、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廉政建设的原则,于近日出台了鸡冠区首个督办工作制度。
这项制度是鸡冠区法院在最近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和正规化管理”活动中确定的。该制度规定:督办工作在院长领导下行使对本院案件的督办、检察权。督办范围包括上级或同级党委、人大、政法委及上级法院等有关部门批办、交办的案件处理不及时的案件;协调、督办本院院长交办由信访引发的各类案件;当事人以信访形式反映的强制措施不当、久拖不执不结、执法执纪作风不端、违反工作纪律等方面的案件。
该制度对督办程序和督办方式做出了明确确定,对提交党组讨论和审判委员会讨论的督办事项进行了原则界定。督办工作的组织机构———督办室设在纪检监察室,督办室对督办情况和处理结果进行月通报并纳入年终绩效考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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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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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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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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